
什么是小产权房,小产权房有着什么意义呢?
所谓小产权,也可以说是无产权,或者集体产权、乡镇产权。
和”大”产权房(商品房)相比,小产权房的价格只有同地区商品房的30%,甚至更低。因此,在高房价的今天,小产权房被追捧也是非偶然的。
相同地段,相似的房型,商品房为什么能比小产权房高出300%甚至更高?仅仅是一张70年产权的房产证嘛?其实在这张产权证背后,存在着两种利益,其一,政府利益,即土地出让金;其二是商业利益,即开发商的利润。
谁的利益受到了冲击,其必然会恐慌。因此小产权房的出现必然引起了房地产开发商和政府的恐慌。
小产权房的开发企业说,通过开发和销售小产权房,有非常可观利润;连做小产权房中介的公司都说,小产权房好卖收益高;既然如此,那么对于商品房而言,300%额外利润,能不能说是一种暴利呢?
黑格尔有言道:存在即合理。但是合理,却不一定合法。于是,利益集团就抓住这个关卡,开始围堵小产权房,小产权房和商品房300%的差额内也多出了以下一些合理的因素:国家不给予质量保证;强拆后无补偿;配套供应不给予保证(水、电、煤等);转增和销售得不到国家承认……
而老百姓利益与政府、开发商之间的利益矛盾却日显突出,在高房价的今天,人民在自己的土地上盖自己的楼住自己的屋,不是用来牟利,亦不是用来作恶,与现今土地开发规划亦不矛盾,这30年前的法律条款,是否在当下亦合理呢?
就像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,小产权房的建设亦需要数月甚至一年乃至数年的时间来完成。敢问国土资源部,你们看着小产权房从无到有,从建设,到销售,到老百姓的入住,在这段时间内,你们在干吗?
打个不恰当的比方,一警察看着小偷从偷车到销账的全过程,最后等车主买下了脏车,警察才站出来把脏车没收了,关键是警察很可能不会对小偷(乡镇政府)进行惩罚,更关键的是,警察甚至不会把脏车归还给失主(农民)。
其实合法与合理间的关系,非常之微妙,历史让我们能看到,当合法与合理能和谐相容,则国必兴盛;当合法与合理产生矛盾,则国必衰亡。
国土资源部,请不要再用商人利益的眼光去看小产权房的存在问题,因为政府不是一个盈利机构,小产权房的根本问题在于其存在损害的是农民的利益。
由城市化发展产生的高房价,已经破坏了城市居住的一种平衡,很多外来务工人员乃至城里人无法在城里安置下来,于是把利益矛头指向了城市周边的农村和乡镇。
就像90年代下岗工人潮一样,社会的发展必然需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,政府把城市发展的成本转嫁给了开发商,开发商再转嫁给大小商人,商人再一次的转嫁给城里的白领和老百姓,然而新的这轮转嫁,轮到了城市周边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农民……
无论小产权房,还是大产权房,总有一天,中国的房价会变得更和谐,我希望政府的政策,能让中国房价更适合中国国情,而不是更具有中国特色。